17/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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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促交代決策過程

曾蔭權昨日雖連番為慳電膽風波解畫,並由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出面將事件攬上身,但立法會多個黨派議員表明不收貨,其中有泛民議員計劃發動聯手「追擊」,要求曾蔭權親到立法會交代整個政策的制訂過程及公開文件,以證明政策由誰提出及當中有否涉及利益輸送,議員亦擬檢討現時特首申報機制是否有漏洞,甚至醞釀要求政府擱置慳電膽現金券計劃。

邱騰華昨早出席立法會會議時,未有第一時間解釋事件,隨即遭議員連番「追擊」。社民連陳偉業矛頭直指曾蔭權:「二百萬家庭四個電燈泡,每個四十元,三億幾啲利益去咗邊?整個申報制度,個局長都唔知特首有冇申報,荒謬到咁!黑箱作業,形同虛設。」他直斥此政策混亂糊塗,要求邱騰華考慮撤回。

促盡快釐清高官申報準則

職工盟李卓人指摘曾蔭權處理事件「笨拙」,直言就算申報制度不涉姻親,但作為特首必須有更高標準:「無論基於政治道德、敏感度、對市民責任上,佢都應該主動申報,瓜田李下!」

他認為曾蔭權有責任向立法會交代,稍後會聯同其他泛民議員提出要求曾蔭權解釋不申報因由。他又指事件亦反映現時申報利益制度有必要檢討,他認為申報原則應「宜闊不宜窄」。

民主黨劉慧卿亦在會上,多次要求邱騰華交代曾蔭權曾否申報利益,但邱啞口無言,指不可代答。劉促請曾蔭權盡快釐清高官申報準則,再討論申報機制是否需檢討。

解釋太簡單 難令人信服

李永達則斥責曾蔭權的解釋太簡單,不能令人信服,認為在制訂施政報告前,在司長間及行政會議上均會談及事件,曾蔭權卻從無作任何申報或聲明,反映他政治敏感不足。

民建聯譚耀宗及自由黨劉健儀均認為事件不涉利益輸送。公民黨余若薇亦認同,雖然事件沒有直接利益輸送,但曾蔭權亦應申報。

根據行政會議規定,所有成員均需申報利益,由於特首身兼行會主席,故亦需申報利益,包括受薪公營或私人公司董事職位、其他受薪工作、擁有土地及物業,及自己或配偶子女擁有逾百分之一股份的公司或團體等。翻查曾蔭權最新的申報資料,他只有特首這份有收益工作,與妻及兩子共同擁有公司Ace Regent Development Limited,持有中西區一收租單位。他同時申報出任九十個團體及機構的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