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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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修合約倡列誠信條款

【本報訊】廉政公署每年接獲涉及樓宇管理及維修的貪污舉報一直高踞榜首,佔私人機構貪污舉報的四成,加上香港房屋協會及市區重建局今年推出「樓宇更新大行動」津貼業主維修舊樓,涉及金額高達二十億元,更令貪污分子蠢蠢欲動。

根據數字顯示,廉署今年首八個月共接獲五百八十四宗貪污舉報,較去年同期的六百二十八宗下跌,但被檢控人數則大幅上升三成五,達二十七宗。

有見及此,廉署防貪處總防貪主任梁仲平表示,為防止工程顧問與承建商「打同通」,建議在維修合約中加入誠信條款,規定兩者不能涉及利益輸送;同時亦要公開招標,承建商須簽署反圍標條款,一旦被揭發曾經圍標,業主有權索償;而工程顧問亦須推出監察計劃書,監察整項工程,確保承建商沒有偷工減料;業主立案法團亦須申報利益衝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