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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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向華波子認販毒罪囚18月

【本報訊】警方根據線報,今年四月持手令到沙田第一城商人向華波的幼子向展寓所調查毒品案,先在向展(下稱)當時穿着的內褲內搜獲毒品「K仔」,再搜查涉案單位時,發現的床上有二百多粒「五仔」,故拘捕。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販毒及一項藏毒罪名,辯方力陳被告因父母離異、家庭破裂始染上毒癮,惟法官聽罷質問曾有五次涉及毒品案底的「你用咗呢啲求情理由幾多次?」更斥在的士高內以「派街坊」形式販毒,行為比賣毒品造成之毒害更深,考慮是次為被告首度入獄而酌量減刑,判入獄十八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母聞判後失聲痛哭

報稱為賭場公關的向展(二十七歲),自九九年開始涉及毒品案,他昨日承認一項販毒及一項藏毒罪,控罪指他於今年四月二十三日,在沙田第一城二座的寓所內,管有七點三九克「K仔」,及二百七十五片內含二點三四克的「五仔」。被告聲稱該批毒品是於被捕前數周內,在尖沙咀一間酒吧用六千元購買。

向展的母親譚美莉昨由友人陪同下到庭,坐在公眾席的她不時輕拭眼淚,聞判前更失聲痛哭。她透過律師向法庭呈上由她及立法會議員黃毓民撰寫的求情信,而被告親撰的求情信內,提及自幼父母分離對他構成極大影響,難以適應新生活,母親更因此需接受精神治療,他後來染上毒癮,但獲明愛於○三至○八年間協助戒毒,更成為青少年輔導員輔導染毒青年走回正軌。辯方律師強調,被告是次販毒僅屬在的士高內「交際」的手法,希望法官輕判。

辯稱「交際」捱官斥

法官容耀榮聽罷無名火起,直指擁有多次毒品案底的被告現年已二十七歲,「你呢啲求情理由次次都用,你究竟用咗幾多次!」更直斥被告在求情信中僅承認吸毒,但從未提及對事件後悔及販毒禍害,法官質疑他「交際」販毒,「喺咪做青少年輔導員時,叫佢哋『一人一包食埋佢先戒!』」

案件編號:DCCC 5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