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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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特搜:領匯博懵 休憩地出租足球校

【SUN 特搜小組記者黃裕慶報道】過往劣績斑斑的領匯,最近又被揭發先斬後奏,「博懵」擅改土地用途,將一塊面積達十二萬九千平方呎,原本劃為公共空間的土地,改作商業用途,出租予一間足球訓練學校。地政總署收到當區居民投訴及查證後,已發信予領匯,警告有關改動已違反地契條款,並考慮對領匯採取契約執行行動,惟領匯卻當作耳邊風,繼續開工。圖:張琦

九龍樂富邨第五期停車場之上有一個天台,面積最少約有一萬二千平方米,即逾十二萬九千平方呎,設有兩個網球場、兒童遊樂場、避雨亭等設施。不過,大約三個月前,領匯卻在沒有任何諮詢的情況下,將所有設施全部剷走,並有工人進駐開工。附近居民經打聽下,才得悉是改建為足球訓練學校,遂去信地政總署查詢該改動是否合法。

遊樂場曾遭惡意縱火

地政總署在答覆樂翠樓互助委員會的查詢時,表明「如果該天台被改作為私人的商業足球學校,這是違反有關的地契條款,本處會對有關的業主採取契約執行行動」。地政總署表示,該天台位於新九龍內地段第6451號內,根據該地段的地契條款第3.14條規定,「承租人需在該地段內提供不少於12,000平方米的空間給該地段之樓宇住客、用戶及他們的客人作康樂/休憩用途」,而該天台原為康樂/休憩空間的一部分。

上月二十五日,地政總署將上述回覆送至樂翠樓互委會時,也將副本送交領匯。不過四日之後,當區區議員陳偉坤再到上址巡查時,雖然當時正在下雨,仍見有多名工人冒雨開工。記者現場所見,該天台現時形同爛地,地上放置不少大型鋼材,也有工人正在施工。天台四周的牆壁亦架起數個竹棚架,估計是為了增設圍網和射燈。

「今年六月,兒童遊樂場設施被人惡意縱火,兩、三星期之後,領匯就搵人開工;開頭我以為翻新場地,點知問過工人同房屋署,先知係改建為足球訓練學校。」黃大仙區議員陳偉坤表示,天台坐落於公共屋邨範圍,屬於公共空間,經常有區內居民到此晨運。他批評領匯經常「博懵」將公共地方改作商業用途,而且往往先斬後奏,「心態唔係咁好」。

山度士足球訓練學校負責人林燦彬證實,正與領匯合作,在樂富邨停車場天台籌辦足球訓練學校。領匯回覆本報查詢表示,該公司擁有停車場天台業權,至於領匯是否收取山度士足球訓練學校租金,則一概以「不便公開合作詳情」為藉口,拒絕回應。領匯又辯稱,根據地契條款,停車場天台為休憩用地,「在該等用地上加設足球設施,並未有改變原來的土地用途」,因此不涉及補地價。不過,對於居民原先毋須付費,即可享用天台設施,日後卻需付費才可使用,領匯同樣不回應。

樂翠樓逾半住戶反對

根據地契條款,領匯須提供不少於十二萬九千平方呎的康樂/休憩空間,供區內居民使用。被問及足球訓練學校一旦落成啟用,居民可使用的公共空間會否縮減,及是否仍能符合地契條款的規定時,領匯發言人只說:「足球場是在預訂的情況下,供樂富的業主、居民及真實訪客使用。當足球場在使用中,四周地方仍然公開予居民使用。」

由於領匯獨斷獨行,罔顧居民感受,加上沒有向居民解釋計劃內容,無法令居民釋疑,遂引來住戶強烈反對。樂翠樓互委會早前經開會討論後,有委員擔心足球訓練活動會帶來噪音和光害,遂動議反對有關計劃,並獲得委員會一致同意。互委會更發起住戶簽名抗議,其中逾二百戶已簽名表態反對,佔總戶數逾五成半。

房屋署表示,作為大廈公契管理人,現正研究領匯改變的用途有否違反大廈公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