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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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涉港鐵偷銀包表證成

【本報訊】一名警員涉於早上港鐵車廂伸手入一名女乘客背囊,偷取錢包,被其他乘客目擊揭發。涉案警員否認偷竊罪,案件昨日於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被告裁定表面證供成立,裁判官聽取自辯後,准他保釋至本月十三日裁決。

控方證供顯示,今年五月四日上午約八時,在一列港鐵東涌線列車上,一名男乘客聲稱目睹戴着口罩的被告黃寶震,伸手入站在前面的女事主背囊,取走她的錢包,並欲於奧運站下車。男乘客見狀把被告拉住,女事主亦加入糾纏,三人在月台上拉扯。控方證人指,被告混亂中,把事主的錢包擲回車廂內。

被告自辯稱當時正值豬流感初襲香港,車廂有乘客咳嗽,他因擔心染病,遂趁列車停站,下車走到其他車廂。

辯方也指被告一向品格良好,工作表現多次獲警隊嘉許,其上司亦為今次案件替他撰寫信件,正面評價其工作成績及品格。律師反指案中女事主和男乘客之證供均不可靠,男乘客甚至連是否親眼看見被告將錢包拋回車廂的關鍵情節都不能肯定。

案件編號:ESCC 39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