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本報訊】外表斯文的男文員遇上家庭糾紛時,卻變成「暴力王」。他與妻大吵至「火紅火綠」時,憤而用菜刀架着九歲繼子的頸項;半年後,又因繼子態度欠佳用皮帶鞭打對方,之後又咬妻子的手指及腳趾至流血,迫令她不要報警。涉案被捕文員昨於屯門法院承認兩項刑事恐嚇、一項虐兒及一項毆打傷人罪,還押至本月十四日判刑。
官:你係動物嚟o架?
裁判官斥被告鍾卓南(三十五歲)過分和殘忍,不禁問:「你係動物嚟㗎,用口咬人!」更無法理解外表斯文的他,為何會如此粗暴。裁判官又稱:「你係一家之主就做乜都得?」裁判官指被告當時持二十八厘米長的刀架着繼子頸項,是絕對不能接受。案情指,被告與妻子(三十六歲)○七年二月結婚,其妻與前夫誕下一子(九歲),三人事發時居於屯門叠茵庭一單位。在今年一至二月間,被告與妻就如何管教繼子的事吵架,被告突到廚房取菜刀架繼子頸。 案件編號:TMCC 36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