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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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音樂堂教粵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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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香港教育學院獲優質教育基金資助二百六十六萬元,推行為期三年的「中小學粵劇教學協作計劃」,加強教師培訓,並透過八和會館聘請十位粵劇導師,每年到二十間學校,與音樂教師共同在音樂課堂中教授粵劇文化。

音樂教師先受訓

該計劃針對小一至中三學生,教院文化與創意藝術學系副教授兼計劃召集人梁寶華指,計劃每年約六十位音樂教師及二千四百名學生參與,現已有七十多間中小學表示有興趣參加。授課前,音樂教師需先於十一月開始接受十八小時的培訓,學習粵劇知識。至明年一月,粵劇導師將與音樂教師一同在學校授課八周。

何東中學音樂教師甘貽芳稱,粵劇導師能夠即席示範不同名伶唱腔,「我都夠膽唱,但唱得唔係咁好。」該校中四學生田紫薇表示,導師教授唱腔,有助她改善咬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