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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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改朝換代先立七殺碑

最近香港、台灣有手無縛雞之力的男女文人叫叫嚷嚷,說一九四九年殺人如麻。其實,殺人如麻正是中華民族的傳統。外國有書《完全自殺手冊》,教人如何自殺;中國則有教人殺人的書,不止一本,最著名的是清代彭遵泗所著《蜀碧》,記述張獻忠如何殺人,殺了多少人,不知國共兩黨相煎時有否研讀。

該書說:張獻忠「殺人之名:割手足,謂之『匏奴』;分夾脊,謂之『邊地』;槍其背於空中,謂之『雪鰍』;以火城圍炙小兒,謂之『貫戲』。抽善走之筋,斫婦人之足,碎人肝以飼馬,張人皮於懸市。又剝皮者,從頭至尾,一縷裂之。張於前,如鳥展翅,率逾日始絕。有即斃者,行刑之人坐死。」該書同時指出:張「賊嗜殺出天性,偶夜靜無事,忽云:『此時無可殺者。』遂令殺其妻及愛妾數十人,惟一子亦殺之。」

為甚麼中國歷朝歷代都有殺人如麻的事發生?我想這與中國的國民性有關。我寫過一篇文章《鏟共大觀》,其中引用《申報》的「長沙通信」,提到破獲共產黨省委會,國民黨當然大開殺戒,「是日執行之後,因三犯系屬女性,全城男女往觀者,終日人山人海,擁擠不通。加以共魁郭亮之首級,又懸之司門口示眾,往觀者更眾。司門口八角亭一帶,交通為之斷絕。計南門一帶民眾,則看郭亮首級後,又赴教育會看女屍。北門一帶民眾,則在教育會看女屍後,又往司門口看郭首級。全城擾攘,鏟共空氣,為人驟張……」

我評說道:「我們中國現在的民眾,其實還不很管甚麼黨,只要看『頭』和『女屍』。只要有,無論誰的都有人看。」因為國人都喜歡看,軍閥也好,革命戰士也好,殺起人來,手起刀落,「方顯出英雄本色」。甚至歌都有得唱:「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我還說過:「我想,就是報上所記的『人山人海』去看梟首示眾的頭顱的人們,恐怕也未必覺得更興奮於看賽花燈的罷。血是流得太多了。」

國人愛看頭顱和艷屍

因為中國人最愛看懸掛的頭顱和「艷麗」的女屍,一代傳一代,任何人要想改朝換代,不論打的旗號是「革命」、「共產」還是「自由」、「民主」,都得像張獻忠那樣。你記得張獻忠的「七殺碑」嗎?「天生萬物以養人,人無一物以報天;殺!殺!殺!殺!殺!殺!殺!」他「替天行道」;你不是替天行道,而是「為人民服務」,或「攘外必先安內」,照樣要「殺!……」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