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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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捕跌斷骨通緝犯判監

【本報訊】早年因犯事一直被通緝的二十八歲男子,上月在葵涌遇到警員截查無法出示身份證,被押返屯門寓所調查期間,他乘機逃脫,更戴假髮「易容」,惟最終被警員發現追捕,該漢情急下從六米平台躍下導致腳踭骨折。被告昨在屯門法院承認在合法羈押下逃走及抗拒警務人員兩罪,被判入獄三個月。被告黃澤鋒報稱買賣二手車經紀,承認今年八月十三日於屯門邁亞美海灣的寓所內,在兩名警員的合法羈押下逃走;他另承認同日在邁亞美海灣的地下停車場內抗拒一名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

案件編號:TMCC 307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