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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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學生圖劫解款判囚

【本報訊】二十六歲售貨員利誘三名十八歲中學生,夥同另外兩名在職男子,去年六月密謀用胡椒噴霧搶劫解款員。涉案六名男被告日前在高院承認意圖搶劫、串謀搶劫客貨車及縱火等罪。法官昨判刑時指斥主腦陸裕永(二十六歲)在案中為較年長的人,卻煽動三名中學生犯案,故判主腦監禁十年半,為眾人中刑期最重。

其餘三名十八歲中學生黃德權、陳浩然及林邦駿則負責行劫解款員,其中黃及陳除以胡椒噴霧射向解款員,早前又另涉替人報復而焚毀一架車,故各囚十年,林則在劫案中負責接應,判囚八年半;裝修工人朱志坤(三十二歲)協助找胡椒噴霧,判囚七年四個月;在案中負責劫貨車的運輸工人陳耀成(二十三歲),則判囚六年。

案件編號:HCCC 95、9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