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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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唔通罰打手板?」

七十五歲內地婦逾期留港近十三年,一直無被人識穿,惟她日前到超市偷取一罐約值二十元雞粉失手被捕,結果令自己「現形」。涉案內地婦昨在觀塘法院認罪,並求情稱因鄉下兒子「唔生性」,要來港靠女兒供養,十多年來「唔夠膽出街」,她又請求法庭不要判予罰款或監禁,裁判官即笑謂「唔通罰你打手板?」下令收押被告至本月三十日待取閱背景報告始判刑。

白髮蒼蒼的被告勞婉儀,持雙程證來港,她承認在本月十四日於觀塘百佳超級巿場偷一罐二十二元九角的雞粉,及違反訪港的有效逗留條件,即只獲准在港逗留至九六年十月三十日,但她仍留在港。

「鄉下啲仔唔生性」

案情指被告離開百佳時觸動門口的警鐘,店舖職員上前查看,發現被告的袋內有一罐未付款的雞粉,於是報警。警方到場發現被告身上有六十多元,她並承認逾期居留。被告的雙程證顯示她於九六年八月入境,獲准逗留至同年十月,入境處亦確認沒有她十年的出入境紀錄。警誡下她承認不想離港便逾期逗留,又指因一時貪心而盜竊。

被告拒絕當值律師代表她,她懇求法庭不要判她入獄和罰款,裁判官即笑言「唔通罰你打手板?」她才表示可判少量罰款。被告向官指,十多年來都留在家中「冇嘢做」,因為「唔夠膽行出街」,全靠女兒供養,她留港因為「鄉下啲仔唔生性」。官表示被告逾期太久可判長刑期的監禁,官亦提示被告下次出庭或需律師,希望她考慮當值律師服務,被告即詢問「好多錢o架?」官指其狀況或不需付費,亦請當值律師考慮費用問題。

資料顯示,一名七十一歲印尼籍華僑黃先志,在今年二月因偷竊被揭逾期留港二十八年,入獄半年和罰款二百元。他獲釋後獲得「行街紙」留港。

案件編號:KTCC 59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