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被捕的師奶大話精姓劉,五十七歲,戴眼鏡,打扮斯文,由於其涉及的案件橫跨大埔、葵青和東區警區,昨日先後由三方面的探員參與調查。
消息透露,劉手段了得,在○五年由報章小廣告得知有人招聘本地家傭,於是致電往港島東區康怡花園的僱主自薦,訴說家庭苦況及供子外國留學的「事迹」,博取同情後獲聘。僱主包食包住及每月支糧七千元,劉每周放一日假,又對僱主一家無微不至,贏得僱主信任。
一物頂當一物不易察覺
至去年五月,劉致電僱主,報稱家中被賊人潛入爆竊,報警及點算後,證實家中名貴手錶、大批金飾和外幣,總值二十多萬元財物全部被盜。警方調查後,認為案件有蹺蹊,懷疑是內鬼所為,而住家女傭嫌疑頗大,當探員聯絡劉助查時,對方答應,並訴說自己亦損失四千多元現金,在擾亂警方視線後便不知所終。
消息指出,警方在港島的當舖追查,揭發劉早將僱主的財物典當,在起回財物之餘,更揭發有人自○六年開始,疑多次盜取財物到當舖典當,每次用一件物品頂當另一件物品,令僱主不易察覺。
借貴利當僱主家避風塘
調查顯示,劉有到澳門賭博及借高利貸的紀錄,不排除她將受害僱主的住所當作避風塘,有食有住又有糧出,兼可搵快錢滿足賭癮。
另一方面,警方追查涉案師奶的身份及下落時,發現她有領綜援的另一條財路,與此同時,社署亦舉報她涉嫌詐騙綜援。警方根據資料,找到師奶報住的東涌逸東邨住所,但發現上址是其親人所住,而她亦無返回上址,一年多來蹤影杳然。
直至昨晨十時,劉涉嫌在北區一間超市偷取日用品,被職員當場捉住,她被押返警署後,警方揭發她涉及另外兩個警區的案件,正深入調查疑犯在犯案前及潛逃一年多來,是否涉及其他同類案件。
社署發言人證實,署方已根據所得的資料作出調查,並將該宗涉嫌詐騙綜援的個案轉介警方跟進。署方重申,詐騙綜援屬刑事行為,除可導致喪失領取綜援資格外,更會因觸犯《盜竊罪條例》而被起訴,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