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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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匯不平等條文害承辦商

【本報訊】領匯繼狂加租逼死商戶後,又再向清潔服務承辦商下手,在今日截標的新推出清潔服務合約中,加入多項不平等的條文,包括要求承辦商承擔在商場內發生的所有意外及人命傷亡引致的公眾責任及民事訴訟等索償。清潔公司炮轟領匯設陷阱卸責,香港環境衞生業界大聯盟已去信屬下二十多個會員公司,提醒注意新合約承擔的風險。

意外升保費已倍增

領匯清潔服務合約招標今日截止申請,新合約十一月一日生效。不過,有清潔服務公司發現領匯在新的服務合約中加入不平等條文,將風險及責任完全轉嫁予承辦商,包括承辦商要承擔商場內發生的任何意外的索償、領匯有權單方面終止合約、承辦商須自行承擔因為最低工資立法所引致的額外薪酬,領匯可根據監察機制扣減承辦商服務費等。

有承辦商表示,過去一年涉及商場的意外增加,承辦商的保費已由原來的一百萬元倍增至二百萬元,若要再承包動輒天文數字的第三者保險,保費勢將大增。承辦商炮轟領匯卸責,認為此舉會影響業界生存空間。

領匯發言人承認新合約加入有關條文,指領匯商場清潔服務過去判上判,由二判物業管理公司購買第三者保險,最近領匯取消判上判,直接委聘清潔公司,因此改由清潔公司負責購買第三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