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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睇唔到證人陪審團要調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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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三十歲尼泊爾裔男子林寶被警員開槍擊斃案,死因庭昨日第二天傳召證人作供時,才發現陪審團受到文件阻礙視線,原來不能看到證人臉孔。死因裁判官指留意證人作供時的神態,有助分析證供可信性,故此下令搬動庭內物品以遷就陪審團的視線。

妨礙鑑貌辨色

本案由於牽涉三個有利害關係人士,他們各有代表律師,連死因裁判主任亦由兩人負責,再加上警方案件主管,十多人坐滿前後兩排的律師桌,而桌面上亦堆滿高高的文件夾。

而五人陪審團坐在律師桌的左邊,而證人台則在律師桌右邊。本案昨日開庭不久,第二名證人作供近尾聲時,法庭才發現原來陪審團一直看不到證人的容貌。裁判官故下令即時休庭,讓死因裁判主任安排調動庭上物品,以騰出視線較佳的位置供陪審團就坐。

大律師陸偉雄認為陪審團考慮證人的證供時,鑑貌辨色亦為重要一環,留意證人的神態是否真誠,有助分析其所作證供的真確性,「例如有啲人講大話時,會有啲眨眼戚眉等小動作」。

案件編號:CCDI 29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