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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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言雋語:救記者所為何事

記者這行當真不簡單,賺的每個銅板都是辛苦錢。阿富汗官員昨日證實,在當地遭塔利班分子綁架的《紐約時報》記者費雷爾,已在美軍的武力救援行動中被救出,但一名當地翻譯在交火中喪生。費雷爾事後在《紐約時報》網站上,發布了自己安全脫險的消息。

記者要有「鐵腳馬眼神仙肚」,要捱得不在話下,令人費解的是,美國人彷彿將記者當寶貝般捧着,好像稍一不慎就會摔破似的。費雷爾在戰地採訪遇險,固然要勞動美軍搭救;早前兩名美籍女記者深入北韓,搞甚麼「調查報道」,結果給北韓軍隊逮個正着,這次事件連前總統克林頓他老人家也要出山,親赴平壤,說好說歹總算說服了金正日放人。

以上兩幕,看在咱眼裏,真箇是丈二金剛摸不着頭腦。須知我國政府要求記者恪守三大新聞紀律:

第一戒律曰「不得指手畫腳」,費雷爾先生在阿富汗到底幹啥,區區不大清楚,但最近《時代雜誌》發表文章,說塔利班禁之不盡,其中一個主因是他們敲詐重建項目承建商,承建商錢從何來?還不是包括美國政府在內的援款,這篇報道似乎在暗示美國「間接支恐」,可見美國記者不僅指手畫腳,公然柴國家台也有之。

第二戒律「不許亂竄」就更甭提了。若非費雷爾在當地亂說亂動,太過高調,怎麼人家塔利班要抓之而後快呢?

至於第三戒律「出示記者證」嘛,我就打死不信費雷爾在兵荒馬亂下向美軍出示了有效證件。反過來說,美軍執法粗疏,沒事先確認記者身份,當局應予以嚴懲。

相信中國政府最搞不懂的還在於︰費雷爾三律齊犯,怎不借塔利班之手除之,樂得個耳根清靜呢?

陸智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