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犯了法,我捉住你,我毒打你,然後放掉你,那是甚麼意思呢?因為我愛你,我要保護你,我要包庇你,即使徇私枉法,我也要給你特權,讓你逍遙法外。
新疆烏魯木齊武警毒打香港記者事件,新聞辦公室主任侯漢敏說出了十分配合盂蘭鬼節氣氛的靈異版本:經過「認真調查」,有人「跟蹤拍攝」,因為「指手畫腳」,所以「有煽動鬧事嫌疑」。
煽動鬧事罪名不輕,假設被打的三名香港記者果然如此,理應繩之以法打入天牢嚴加拷問,看看是否進行分裂活動的疆獨分子。事實卻是,三名記者被扣押短短三小時即被「無罪釋放」,離開的時候公安人員甚至握手道別,還要獻上祝福:「在新疆生活愉快。」
由於疆官版本太靈異,因此不能以正路的「狗屁歪理」來解釋,只好以更靈異的思維來拆局。
在武警打了記者之後,同一個疆官不是講過「全力保護記者」嗎?本來讓人聽得一頭霧水,部分更且怒火中燒,如今真相大白,一切豁然開朗。記者明明指手畫腳犯了法,官老爺大開中門釋放之,這就是最佳的保護,簡直是VIP級數無以尚之的尊貴保護,一般情況之下只有貪官污吏才可以得此榮寵。
明白了疆官的苦心,你自然就不忍心罵之曰卑鄙無恥下流賤格,更加不能視之為胡說八道硬砌生豬肉,你反而應該衷心感激慈悲為懷的官老爺,讓你感受到「打者愛也」的人道精神。
沒錯,狗屁也有理,打你即愛你,還不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