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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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立會三新招嚴打「飛機王」

悠長暑假雖已結束,立法會一班議員卻要十月先開始新一年度工作,立法會內務委員會主席劉健儀同秘事長吳文華喺諮詢全體議員後,就決定趁議員開工前推出三項新招,嚴打議員過去同十八區區議會交流時慣性放飛機嘅陋習,兩個女將咁樣三令五申,都係唔想尊貴嘅立法會議員借禮拜三開大會或續會嘅藉口放人飛機。不過,呢啲措施並冇任何罰則,如果議員唔生性照樣甩底,講到尾,都係議員自律同紀律嘅問題啫!

縮短審議法案時間

立法會議員同十八個區議會一向有定期會面,過去一年就多次爆出議員集體遲到玩失蹤嘅醜聞,引起多區區議員不滿,其中一次係早前就預算案進行三讀投票,會議開到三更半夜,偏偏第二朝立法會議員原本約咗兩個區議員見面,結果飛機滿天飛,區議會方面梗係唔高興啦。

為免類似鬧劇重演,秘書處建議如果晨早定咗喺禮拜四朝早同區議會會面,平日喺上晝九點鐘開會嘅立法會大會續會,就會順延至下晝兩點半舉行,並獲得大部分議員同意,十月復會後就會開始實施。最受有關安排影響嘅,應該算係政府,因為咁會變相令立法會少咗五粒半鐘審議法案,一係會議就愈拖愈長。

不過,避得撞會期,又點避議員各有私務呢?秘書處提出另外兩招,一係增加每次獲委派出席會面嘅議員數目,由十四人增至十九人,希望有多啲議員供選擇;其次係提醒各個委員會喺編排會期時,盡量避免同區議會會面撞期,希望可以提高班議員嘅整體出席率。其實有關會面嘅法定人數只需五人,理應唔係好難達到,唔明白點解要勞師動眾搞咁多嘢。或者尊貴嘅立法會議員真係太忙,忙啲乜就要佢哋自己向公眾交代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