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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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中心偷食水沖廁管理公司罰款

本文重點
【本報訊】大埔大型屋苑大埔中心早前被本報揭發非法取用食水沖廁,屋苑管理公司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遭水務署提出八項票控,案件昨日在沙田法院處理。

啟勝承認控罪,辯稱因地底喉管在農曆新年前爆裂及出現淤塞,為方便住戶才實行此臨時措施,裁判官則反駁指有關臨時措施竟實施長達多月,並不恰當,判啟勝罰款一萬一千二百元,並須繳付所欠的五萬七千多元水費。

官指案情嚴重

其中四張票控控罪內容指出,啟勝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於今年三月二十日或之前,分別在大埔中心第六、七、十五及二十一座,未得水務監督許可,不經水錶量度內部供水系統取水;另四張票控指啟勝在未獲水務監督授權下於供水系統安裝增壓泵。

控方透露,啟勝在本案屬初犯,但其後被揭發在浪翠園二期亦違犯同類條例,今年六月二十五日被判罰款一千五百元;控方並申請向啟勝追討五萬七千多元水費。啟勝的代表求情時稱,涉案數座今年初因地底喉管爆裂及出現淤塞,住戶無水沖廁,惟當時農曆新年臨近趕不及維修,為方便住戶才作此臨時措施,啟勝亦願意支付有關水費。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對啟勝實施「臨時措施」時間過長表示不解及認為不恰當。裁判官稱,未經水錶量度內部供水系統而取水的最高罰款為二萬五千元,而未經授權安裝增壓泵最高可罰一萬元,但因啟勝屬初犯及認罪,四項非法取水罪共罰八千元,四項違規安裝增壓泵罪則罰三千二百元。

大埔中心涉長期偷食水沖廁事件經本報上周披露後,引起該屋苑住戶關注,業主委員會要求管理公司交代事件。消息人士透露,該屋苑第二十、二十一、二十二及二十三座過去十年一直有偷食水沖廁,估計造成水費損失達五百多萬元。

綠色力量行政總幹事文志森認為,今次法庭對偷食水罪行的判罰明顯阻嚇力不足。 案件編號:STS 7360-73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