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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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民族平等 說易行難

火線上任第一天,烏魯木齊市委書記朱海侖就召開全市幹部大會,講了兩句有意思的話,一是以「民所恨,除之;民所想,予之」作為座右銘;二是堅決依法懲處「七五」事件及針刺事件的犯罪分子,給市民一個滿意的交代。

先說第一句話,立意雖好,落實卻難。老百姓所恨的對象不少,譬如貪官污吏,當局能將他們連根拔起嗎?熱比婭被指為新疆暴亂的幕後策劃者,烏市敢發出國際紅色通緝令嗎?這次漢人示威提出「王樂泉下台」的口號,烏市能納諫如流嗎?民所恨,未必能除之;民所想,也未必能予之。新官上任時的空洞承諾,老百姓早不把它當回事了。

至於第二句話提到依法嚴懲犯罪分子,關鍵就在於「依法」兩個字。數十年來,內地明文規定對少數民族犯罪採取「少捕少殺,一般從寬」的優惠政策,實際上是搞法律面前民族不平等,以致少數民族有恃無恐,而作為主體民族的漢族常常遭到欺負,敢怒不敢言。如對於維族小偷,各地實行即捕即放政策;在韶關工人騷亂事件後,廣東當局刻意隱瞞漢族女工遭到維族男工調戲的事實,卻一再強調所謂維族強姦案是有人編造的謠言,客觀上點燃了新疆暴亂的火種。

痛定思痛,當局現在強調對少數民族犯罪不再從寬,已是姍姍來遲的政策調整,但在具體執法及量刑時,是否會因為所謂和諧社會或顧忌國際壓力而繼續網開一面呢?從這次烏市兩名被撤官員都是漢人來看,不能不令人為此擔心。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