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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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魚」驚報警被姦無人信

【本報訊】夜總會公關報稱被強姦案續審,控方昨傳召事主好友,好友供稱事主向她透露遭客人「夾硬嚟」但無意報警,因無人會信在夜總會工作的事主被強姦,直至好友和社工再三勸導下,事主才決定報警。好友又解釋,夜總會的公關小姐有分「木魚」及「金魚」兩種,前者涉性交易,但她和事主都只是「金魚」。

同學介紹入行不涉性交易

二十二歲姓施的證人稱,與事主是中學同學,她先出任公關小姐工作,○七年介紹事主入行,施稱她和事主的工作都不涉性交易,夜總會的「爸爸生」及「媽媽生」都很清楚。去年六月三日凌晨三時,她接到事主電話哭訴被客人「搞」,又稱已向客人表明正月事來潮,客人仍強行與她性交。施稍後找到輔導機構芷若園的電話,一名女社工着事主到醫院作檢查。

事主昨亦作供,辯方律師向她指出,事主任職的夜總會有指引,公關小姐一旦遭客人性騷擾,應立即走到房間外等候經理來處理,事主卻稱不知有這樣的條文。

案件編號:HCCC 1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