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2009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領匯被揭無牌經營

本文重點
上市公司「領匯」是香港首家及最大型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最近捲入涉嫌無牌經營租賃業務醜聞,可能觸犯刑事罪行。事緣領匯當年上市時,公屋商場及停車場的業權仍屬房屋委員會所有,按照地產代理條例,領匯或其執行董事須持有地產代理牌照,以處理該批物業的租賃事宜。不過,自領匯新管理層上場後,沒有再為牌照續期。由於至今仍有四十多個公屋商場及停車場未完成分契,法律上該批物業仍屬房委會,領匯只是代管性質,故仍需持有效地產代理牌。

領匯監察表明會諮詢法律顧問,研究可否挑戰新租約的有效性,更不排除會發起罷交新租行動。領匯監察成員張文慧表示,領匯在未持有地產代理牌照下,辦理房委會物業的租賃事宜,可能違規。她會諮詢法律意見,研究領匯在新租約中大幅加租,是否仍具法律效力,「如果啲物業理論上仍屬房委會物業,而領匯無牌代房委會辦理租約,咁張租約即係無效啦!」她認為若有關物業仍屬房委會的話,租戶可向房委會要求減租。

商戶或興訟

張文慧又炮轟領匯在不少商戶的租約中,要求商戶繳交地租,若領匯因為有關物業未完成分契而可獲豁免地租的話,則領匯無理由要求租戶繳交有關費用,她會要求領匯提供未分契商場的資料,若發現有多收地租及差餉情況,會要求領匯回水。

房委會當年為求增加收入,將一百八十個公屋商場及停車場售予領匯,再由領匯上市集資,由於商場及停車場屬房委會所有,領匯在招股書中列明管理人持有由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的地產代理(公司)牌照,以管理該等物業的租務。

不過,領匯新管理層○七年底上場後,今年五月未有再為地產牌照續牌,按照法例領匯不能再從事代辦房委會物業租賃或出售事宜。

消息人士指出,至今尚有四十多個物業未完成分契工作,業權仍屬房委會,領匯在未有地產代理牌照下代房委會與租戶簽署租約,屬「名不正言不順」,租約理論上無效,有機會引起租戶訴訟。

地產代理監管局發言人指出,領匯管理有限公司在今年五月二十日開始不再持有地產代理(公司)牌照。該局按照一般程序,在今年六月已向領匯發出信件,提醒牌照有效期已過,而無牌從事地產代理工作乃屬刑事罪行。監管局亦於領匯的牌照到期後,主動約見領匯了解事件,該局現正跟進領匯處理房委會名下商場物業租務有否違反《地產代理條例》。

領匯發言人則表示,由於領匯不再從事地產代理業務,因此領匯及其執行董事羅爾仁、王國龍,不需要持有任何地產代理監管局發出的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