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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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小氣候:追逐權力自我膨脹

政治上一天也嫌太長,何況幾天之久?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提早退休,繼任人選的產生問題,這幾天不斷發酵,事態正朝權力追逐的方向發展,隨着各方議論兔起鶻落,這個號稱最「獨立」的司法問題,已難逃被政治化。

連日來就終院首席法官委任方式發言最頻繁的群體,正是來自泛民陣營的一眾法律背景立法會議員,環繞立法會的同意權發聲,援引《基本法》第九十條規定,終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還須由行政長官徵得立法會同意,報人大常委會備案;泛民陣營幾名來自公民黨的法律背景議員,異口同聲立法會的同意權,包括有權否決行政長官任命的人選。儘管他們對在甚麼條件下,立法會行使否決權有不同的闡釋,但立法會要對終院首席法官委任人選有話事權,已毋庸置疑。尤其值得留意的是,有公民黨政客直言,如果終院首席法官人選具爭議性,立法會可以在表決之前,援引特權法傳召有關人選接受議員質詢。

權力追逐如索K,會成癮的。這幾名議員有言在先,立法會行使的同意權具實質性,意圖彰彰明甚。權力不用白不用,所謂人選具爭議性,不如索性說得明白點,最終話事權在我,如果人選不是同路人,甚至與阿爺沾上邊,肯定過不了立法會同意這一關。

立法會用權說出口了,被內地新一代護法程潔暗諷「有權不用」的煲呔曾又如何?現行安排,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任命法官,正如本欄昨日指出,煲呔曾可以拒絕委員會推薦的法官人選嗎?不妨以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二○○八年報告為例,委員會年內曾推薦十三位人選,出任三個在終審法院、八個在高等法院、一個在區域法院及一個在裁判法院的司法職位。

換言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以等額形式行使推薦權,○八年各級法院共有十三個司法職位,委員會便推薦了十三人,煲呔曾只能照單全收,無得揀的。年報中有關司法人員任命一節,全以同一方式表述:「根據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行政長官任命某某法官……」煲呔曾名副其實對任命法官採取「棄權」態度,甘為橡皮圖章。

委任終院首席法官人選極速演變為一場權力追逐遊戲,泛民陣營銳意鼓動立法會行使實質的同意權,有可能動搖整個委任程序的層層權力行使問題。不過,立法會的親建制陣營,同樣可以行使反制泛民的同意權,甚至人大常委會,也可以行使不接納行政長官就委任終院法官人選的備案。今日的議論,只是各陣營推舉屬意人選之前的角力前奏。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