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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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婦滾粥淋夫下體囚兩年

【本報訊】雙目失明兼抑鬱的中年婦懷疑丈夫不忠,用滾粥淋他下體,早前在高院承認一項蓄意傷人罪名。辯方昨透露,事主的下體雖滿布傷疤,但功能未有受損,並且提出離婚,另結新歡。法官認為案情非常嚴重,雖然事主下體功能未受影響,但長時間受傷患困擾及影響工作,考慮到被告失明,判她入獄兩年。

事主已提離婚結新歡

五十八歲被告繆翠芬,被控於去年十月十一日於石硤尾公屋住所內,蓄意嚴重傷害任夜更的士司機的梁姓丈夫,被告昨於犯人欄不住哭泣。辯方指出,事主已向被告正式提出離婚,並透過朋友認識另一女子,將會離開事發單位,與新歡同住。

報告披露,被告於八十年代任的士「Call台」時認識事主拍拖,被告於二十餘歲視力開始變差,至九五年失明。兩人○二年結婚,稍後關係變差,被告曾找私家偵探調查,發現事主有外遇,而事主曾稱已與情婦分手,但被告懷疑兼患抑鬱症。

案情透露,去年九月中,事主發現被告在其飲料放入雌性賀爾蒙的藥物,想令他不舉,至案發日上午,事主突感下體劇痛驚醒,赫見胯下被淋上滾粥,被告又拿出一柄菜刀及一柄生果刀追事主,事主報警。

案件編號:HCCC 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