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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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看今朝:禁止吃狗肉最荒謬

以前我在最高國務會議上高談闊論時提到吃狗肉,我說:「比如吃狗肉,我就有這個經驗。從小不吃狗肉,我又沒有吃過,但是我就反對吃狗肉。你沒有吃過,為甚麼反對呀?你沒有經驗嘛!你說狗肉不好吃,你吃過沒有呀?你何以見得狗肉不好吃呀?你吃都沒有吃過你卻到處發表意見,說狗肉不好吃,並且把狗肉送到你面前,你聞一聞就跑,這是因為社會上的輿論歷來就這麼講。狗肉古人是大吃特吃的,孟夫子的綱領就有一條:養狗。他說:『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七十歲的人才可以吃肉,六十九歲不行,因為那個時候生產力很弱,只有那麼多東西。」

今天我為何又想起狗肉呢?一是想吃,二是讀報發現有人將香港的法治吹捧得不得了,我很不以為然。比如吃狗肉,香港法律是禁止的,年前有幾個市民劏狗吃都惹上官非而判刑。全中國任何一個省、市、自治區都可以劏狗、吃狗,即使「掛羊頭賣狗肉」也不違法,只有香港禁止吃狗肉。據說是英國人留下來的法律,英國人實行狗道主義,愛狗勝過愛人;英國人不吃狗肉,但我們中國人要吃呀!香港回歸中國十二年了,連吃狗肉都不准,還叫回歸嗎?法律不可以更改嗎?英治時代,任何場所都可以吸煙,許多人吞雲吐霧,效法英國人口叼一支雪茄為榮;如今香港立法禁止在公共場所吸煙。吸煙法律可改,為何吃狗肉法律不可改?

香港的法律是不完善的,那麼,甚麼大法官一類人也就不顯得特別了不起特別尊貴了。近日有洋法官跳樓自殺,我就看不出這個洋法官有甚麼神聖,他的死絕對不會重於泰山。近日又有個土法官說要提前退休,據說他很了不起,於是李漢奸一類人如喪考妣,非常惋惜。

死了張屠戶不必吃混毛豬

我早就說過,死了張屠戶,未必要吃混毛豬。任何地方即使大地震大風災,我們仍要看到,地球照樣轉動,天不會塌下來。古人都懂得「有人辭官歸故里」就會「有人漏夜趕科場」。死了光緒皇帝,還會有宣統皇帝;宣統不濟,有攝政王載灃;再不濟,有孫中山發動革命推翻清朝建立中華民國。

昨天《太陽報》頭版五字大標題很好:「司法大換血」。香港不止司法要大換血,行政會議、立法會之類都要大換血;回歸十二年,甚麼成績單都交不出來。「兩制」只會對抗「一國」,「兩制」不吃狗肉,「一國」也不准吃狗肉麼?實在荒謬!

劉楚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