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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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家子遭追討千萬元

【本報訊】香港三一企業已故董事長黃恕之十年前在港逝世,其子因遺產安排而捲入官非。天津市亞太地區經濟交流協會入稟高院指,黃恕之生前在遺囑附錄中指示要捐一筆巨款給該會,但其子黃炳燊未有遵照承諾捐款,現要求黃炳燊付款約一千萬元給該會或賠償該會損失。

原告天津市亞太地區經濟交流協會,被告是黃恕之妻子的遺產執行人黃炳燊。入稟狀稱,黃恕之夫人於九九年一月在北京去世後,黃恕之於九九年三月在港逝世。黃恕之於九九年三月二日及三日先後立下遺囑和遺囑附錄,捐贈五百萬美元(約三千九百萬港元)給原告。

黃恕之去世後,出現了一些涉及黃恕之夫婦遺產的訴訟,與訟人士於○四年曾調解,原告當時以黃恕之遺產受益人身份出席。按照當時協議,各方在辦妥遺產認證手續的一年內,將會從黃恕之妻子的遺產撥款一百三十萬美元(約一千萬港元)給原告。惟被告於○七年六月辦妥遺產認證手續,至今仍未履行承諾。

案件編號: HCA 188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