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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燒屍犯出獄連環打劫非禮

曾因誤殺同居女友被判監十年的男子○六年出獄後,去年多次犯事,在半個月內打劫三名女子及非禮一名女學生。他昨在高院承認三項搶劫及一項非禮罪,要求法官為他索取心理報告獲批准,案件押後至九月二十四日。

案情指,三十七歲被告劉嘉寧於去年十月二十七日晚假扮顧客,進入屯門利寶商場一間寵物店,持生果刀指嚇女店員,並箍着她的頸部,劫去二千五百元。被告三日後在沙田跟隨一名十五歲女學生放學回家,在女生家門外亮刀打劫。

扮睇樓行劫露身份

女生交出八十元後,被告要求入屋,但不成功,遂逼女生走到樓梯,撫摸女生胸部,並伸手入女生褲內非禮。被告再紮住女生雙手,逼女生為他手淫,更脫掉女生褲子,將陽具在其下體外摩擦至射精。

去年十一月十三日,被告向一名女地產代理訛稱想租樓,在屯門市廣場一個單位睇樓時亮刀打劫,並命令對方脫衣,女代理推開被告逃走。兩人在單位外糾纏,被告最終逃去,女代理的左手掌割傷。

被告睇樓前留下身份證資料,身份敗露,警方翌日拘捕他,在其住所找到行劫用的生果刀。

被告於九九年十二月十八日與同居女友爭執,被女友掌摑,失控勒死女友,四日後在住所縱火燒屍滅迹,兩人當年所生的女兒現時由被告兄長照顧。被告於○○年在高院承認誤殺,被判監十年,○六年八月出獄後曾與另一女子同居。

案件編號:HCCC 21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