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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吞款400萬 林兆鑫囚25月

本地龍頭大學香港大學一日內捲入四宗刑事案件,涉案被告上至學院院長下至學生,令港大百年校譽蒙污。其中在醫學界德高望重的港大醫學院前院長林兆鑫,因侵吞病人捐款及醫療費逾四百萬元,一夜間淪為階下囚。林日前承認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即時入獄二十五個月,法官直斥林身為腸胃專科權威,學術成就為世所認同,然而林不但藉學院名義誤導病人兼私吞巨款逾三年,東窗事發後更要求病人改口企圖隱瞞罪責,嚴重違反誠信,判監無可避免。

六十六歲的林兆鑫昨午在妻子陪伴下到庭,期間顯得憂心忡忡面色蒼白,似徹夜難眠,林妻亦雙目紅腫愁眉深鎖。林兆鑫進庭後與到來旁聽支持的親朋好友握手及點頭示好,之後坐進犯人欄內等候,不時低頭沉思。

直至聞判一刻,他表現得頗為失望懊悔,輕輕搖頭皺眉。他在傍晚由囚車押走,而其代表律師與林的家人面談後透露,正商討考慮為林上訴。

學術成就獲世界認同

法官判刑時指出,被告自一九六七年醫科畢業後,四十年來一直努力不懈,終成為醫學院院長,在任六年間更為學院籌得一千四百萬元,其良好品格實無可置疑。他對社會的貢獻及學術成就更獲世界認同,身為腸胃專科權威的他,對腸胃及肝臟的醫學研究,對治療及預防十二指腸潰瘍及胃癌有深遠影響,對病人而言亦是一位細心的好醫生。

但法官續稱,被告身為臨床教學職員,明知進行臨床校外執業期間絕不能直接向病人收取酬金,亦明知職員不得以研究基金名義開設戶口收取捐款,但被告收款時不但未通知部門,自立門戶開設研究中心「GR」時亦無申報利益衝突。

斥違反誠信隱瞞罪責

論被告的身份地位,法官表明對其誠信有更高的要求,無奈被告的行為嚴重違反對病人、醫學院及醫管局的誠信。他持續犯案逾三年,不但將款項作私人用途,更不斷借用學院及瑪麗醫院抬頭的信函來誤導病人及捐款者,當東窗事發遭內部調查後,被告更要求作出投訴的病人改口,以圖隱瞞罪責。

至於辯方強調案中巨款僅作靈活動用資金以加強學術聯繫,法官表明無法相信此解釋。法官強調,被告所犯罪狀相當嚴重,涉款逾四百萬元,又嚴重違反誠信,不適合判緩刑,遂決定以五年監禁作量刑起點。

考慮被告認罪及清還款項而減刑二十六個月,其良好品格則再獲額外減刑九個月,判他入獄二十五個月。

案件編號:DCCC 44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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