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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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地援交男囚兩月

【本報訊】 內地漢透過網站登按摩廣告兜客,警方派員放蛇拘捕其中兩名持雙程證來港的「按摩男」,報稱在內地任職酒店經理的首被告昨在東區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被判入獄兩個月,同案的次被告則不認罪,還押至今年九月四日受審。

首被告何海(二十四歲)與次被告何瀟(二十六歲),被控於今年八月一日,分別在灣仔駱克道及謝斐道兩間酒店的房間內從事按摩服務,違反了入境處對其施加的有效逗留條件,而兩人是分別在七月二十九日及八月一日持七日雙程證抵港。首被告外貌俊俏健碩,身穿背心露出結實雙臂;而不認罪的次被告外貌則較為柔弱及身材矮小。

案情指,警方早前展開反網上賣淫行動,發現有網站登載了多名男子的照片及列明編號,懷疑牽涉賣淫活動。兩名男警其後表示根據網站資料致電相約兩名被告在灣仔兩間酒店會面,其中首被告於事發日下午四時許到達涉案酒店房間,表示可以一千元提供兩小時按摩服務,並脫去全身衣服往洗澡,期間警員表明身份將他拘捕,並從首被告衣物搜出三個安全套。

案件編號:ESCC 356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