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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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即犯案辯稱「燒壞腦」

六十二歲無業漢被指童年因發高燒導致「燒壞腦」,影響智力,加上父母怕他被人欺負及失禮街坊,限制他外出,行為遂變得古怪。無業漢之前因涉偷取警察簽到簿被捕,上月底出庭被判緩刑後,前往黃大仙還神,晚上即再犯案,將路邊一個垃圾桶掟出馬路,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刑事損壞罪。

裁判官將案押後下月二十五日,待索取其感化官及精神科醫生報告始判刑,期間被告羅添祥准以二千元保釋。被告的堂弟昨亦有到庭旁聽,被告見到堂弟後,即時揮手打招呼,而被告在裁判官考慮其保釋申請時,他亦不停舉手致敬,並說:「多謝!我知錯啦!」

案情指被告在今年七月二十三日晚上,於美孚新邨百老匯街將一個垃圾桶扔到馬路上,一輛私家車駛至撞向垃圾桶。目睹事件經過的保安員發現垃圾桶損毀報警,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犯案,並表示不敢再犯。

被限制外出 十多年前「自由」

辯方昨求情指,被告在七、八歲時因發高燒,導致智力受損,被告的父母怕他被人欺負及失禮街坊,不讓他上課及工作,直至十多年前被告的父母相繼離世,他始「重獲自由」。辯方稱,被告現時獨居於屬其堂弟的美孚新邨單位,被告雖然體弱及內向,又有智力問題,但仍可照顧自己的起居飲食;加上他因長期缺乏與他人接觸,故有時行為會變得怪誕,但強調他沒有暴力傾向。辯方又指被告犯案只因發脾氣,他已服藥改善。

此外,被告父母臨終前託被告堂弟照顧被告,堂弟亦指願意多抽時間陪伴及協助被告。堂弟表示被告沒有兄弟姊妹,故只得他願意照顧只有八歲智商的被告。

案件編號:KCCC 406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