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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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歲踏青春期 家長宜用軟功

本文重點
【本報訊】用暴力阻止子女拍拖只會弄巧反拙,破壞母子關係!註冊社工楊順珍形容昨日的事件是一宗悲劇,她表示,新世代的年輕人非常早熟,低至十歲、十一歲踏入青春期時,已開始對異性產生好奇及興趣,甚至投入戀愛。家長發現後,應該不要「一刀切」反對,因為太強硬的態度反而令子女反感,不會進一步向父母透露詳情,而家長無法知悉子女對戀愛的看法,也不能作出適當輔導。

應灌輸正確態度

楊提醒家長,若發現子女拍拖勿過分憂慮,必須讓子女明白拍拖並非生活的全部,應該適當分配時間,並趁機向子女灌輸正確的戀愛態度,例如拍拖時也可共同溫習功課兼顧學業,以及透過戀愛學懂如何與異性相處的態度及技巧。家長亦應提醒子女與對方訂立親密界線,引導子女思考一旦發生婚前性行為,便要承擔嚴重後果。

另外,協青社助理總幹事謝貞元指出,子女放暑假時與家長摩擦的機會增加,因為子女不用上學,很多時「想做就做」,若遇家長反對便易生衝突,故呼籲為人家長應多與子女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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