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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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21孫中山文物康文署若無其事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爆出遺失孫中山先生文物醜聞!為籌建孫中山紀念館,該署在○一年從美國購入一批孫中山文物,總數約二千七百件,總值一百萬元,但點算文物時發現其中二十一件不知所終,當中包括宋慶齡簽名的孫中山相片及孫中山女婿的手槍,但康文署竟若無其事,讓事件不了了之。更耐人尋味的是到○五年,審計署查康文署混帳時得悉此事,在審計報告初稿中亦有披露,但到報告正式出街時,有關段落卻被刪除,命運如同該二十一件文物般下落不明。民政事務局承認,康文署在事件上有不妥善地方。

消息人士表示,早在○一年,康文署開始籌建孫中山紀念館,派人到美國洽談並接收總數約二千七百件孫中山文物,當中包括八百多封書信、五百多份文件、五百件家具和餐具、四百本書、百多張照片和七十件衣物,總值十三萬美金,即約一百萬港元。

但是,當該批文物運抵香港,康文署人員仔細點算時,發現其中二十一件不知所終,當中包括孫中山從法國寄給女兒孫琬的明信片、宋慶齡簽名的孫中山相片、孫中山女婿戴恩賽的手槍等珍貴項目。

繞過美國申請出口手續

雖然事態嚴重,但康文署當時並無報警,亦無追究任何人,直到○五年底,審計署查康文署博物館混帳時始揭發事件,並於審計報告初稿中列舉康文署「三宗罪」,罪狀一:「在○一至○二年,香港歷史博物館從美國購入一批二千七百零六件文物,總值一百萬元,但有二十一件不知所終。」

罪狀二:「該批文物欠缺有關博物館的名譽顧問評估報告。」根據康文署購買文物指引,購買五萬元以下的文物,需要一名有關博物館的名譽顧問同意,而五萬元以上文物,更需要三名顧問同意。

罪狀三:「賣家被要求帶五件受管制的文物到澳門交收,以繞過在美國申請出口手續。康文署的庫務會計師也曾質疑這個做法是否恰當。」該五件文物均為象牙製品。到○六年四月,審計署發表第四十六號報告書,第五章為「提供公共博物館服務」,可是敍述該「三宗罪」的有關段落全被刪除。

2700件文物僅6件長展

消息人士又說,該批總數達二千七百件的文物最終大部分都沒有展出,質疑康文署浪費公帑。民政事務局承認,孫中山紀念館的長期展覽內只有六件展品屬於該批文物,包括三張孫中山相片、中山艦的航海鐘、總理靈櫬恭移經過北平路線圖及奉安大典紀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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