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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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吏橫行無王管 食署告人唔使本

食環署人員懶到出汁係人都知,一係就匿埋蛇王,一係就坐喺車度歎冷氣,基本上用腳巡邏嘅時間少之又少。不過太一叮奉勸大家一句,喺街咁好彩見到佢哋出更,最好行快兩步避開,因為佢哋發起神威上嚟亂咁告,真係唔係人咁品(口架)!

呢嗱,話說今年五月底,有位梁女士去診所睇醫生途中,突然覺得個肚好唔舒服,仲好想嘔添,佢本來都想頂住,諗住行多五分鐘去廁所解決,但最後都頂唔順。喺情急之下,佢快手快腳走到坑渠口將嘔吐物吐晒出嚟。

喺呢個時候,唔知邊度突然彈出三個食環署人員,以為佢哋會遞張紙巾或者會幫手Call白車啦,真係諗都唔好諗。食環署人員唔單止冇幫手,仲即刻發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嘅告票,罪名係「隨地吐痰」。梁女士帶住病講到口水乾,食環署人員依然打死唔肯接納佢嘅解釋。

叮佢個鎯鎯,食環署真係告人唔使本。「嘔吐」同「吐痰」有乜分別,連三歲細路仔都分到啦,呢班食環署人員點會無知成咁呀?恕太一叮孤陋寡聞,真係要請教食環署署長卓永興,到底喺法律上「嘔吐」係咪等同於「吐痰」?

正所謂法律不外乎人情,冇錯,「嘔吐」同「吐痰」一樣會整污糟公眾地方,但係人都知嘔呢家嘢唔會擇定日子,唔舒服起嚟,話嘔就嘔。同隨地吐痰嘅性質根本係風馬牛不相及,點可以拉埋嚟講㗎?

叮佢個鎯鎯,家陣食環署下下濫發告票,擺到明係攞正牌打荷包啦!該署仲喺度死撐話執法人員只會喺有充足證據情況下,先至會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如違例人士對票控有爭議,可以由法庭審理及判決。

你估小市民個個好似班官爺咁食飽飯得閒無事搵嘢做咩,無端白事被票控已經夠無辜啦,仲要上庭搞一輪,又怕唔知要唔要加倍罰款。所以好多人即使擺到明係被人屈,都會選擇啞忍,當破財擋災就算。

話時話,食環署成班惡吏執法打橫行,一向都為人詬病。呢嗱,早前有個喺中環擺檔十幾年嘅老擦鞋匠,一路以嚟都匿埋一個角落幫人擦鞋賺取微薄嘅酬勞,又冇阻到人,點知畀食環署一意孤行要票控阻街,真係冇人性。

最弊係食環署執法一時一樣,應管嘅唔管。大家試吓去鬧市街頭望望吖,啲易拉架擺到成行成市,比老擦鞋匠阻街一萬倍以上啦,又唔見食環署人員捉晒班街頭推銷員返去?

冇辦法啦,有卓永興喺度,食環署好似無王管咁。卓署長最好小心睇路呀,一個唔好彩趴喺街度,咁啱得咁蹺又畀食環署人員行過,見有咁大舊垃圾喺正路中間,一係就告佢喺公眾地方亂拋垃圾,一係就告佢阻住地球轉啦,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