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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每年會考放榜後,坊間不少補習社都會標榜旗下學生的成績作招徠。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就○七年有學生投訴就讀的補習社在未經投訴人同意下,在雜誌廣告中刊登載有投訴人姓名、學校名稱及會考各科成績等個人資料的成績單副本一事發表調查報告。公署指涉事補習社違反保障資料第三原則,指出除非補習社收集成績單副本時表明包括作宣傳用途,或事先獲得有關學生的同意,否則應停止刊登載有學生個人資料的成績單副本。
成績單刊個人資料
案情透露,投訴人於○六年三月至翌年四月期間在涉案補習社就讀一英語會考課程。○七年會考放榜後補習社職員致電投訴人查詢會考成績,並表示由於她的英文科成績優異可給予獎金,投訴人遂向職員提供成績通知單作核對之用。不過後來投訴人發現該補習社擅自於某雜誌刊登的廣告上登出投訴人的成績單副本,並清楚看見投訴人的個人資料,於是作出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