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8/2009

食署冇人性

【專案組報道】帶病嘔吐竟被屈吐痰,還重罰一千五百元!一名腸胃炎趕赴診所睇病的婦人,途中疑胃酸倒流突然嘔吐大作,她雖撲向渠口吐出穢物,但由卓永興領導的食環署,三名人員竟官僚執法,不但未施援手,反而以「隨地吐痰」票控,婦人雖說明原委,食環署人員卻不為所動。社區人士直斥該三名人員冇人性,而食環署則不評論事件,只強調如對票控有爭議可以上訴。

被票控的梁女士(化名)患有腸胃炎已近一年,於今年五月二十五日求診途中,行經元朗新街時感腹部不適,有嘔吐感覺。由於事出突然,她未有預先準備膠袋或紙巾盛接嘔吐物,距離最近的廁所亦需五分鐘路程,情急之下急步到就近的坑渠口將嘔吐物吐出,免嘔吐物弄污地面。

此時,三名食物環境衞生署的人員即上前檢控,指她不可以在坑渠「吐嘢」,並發出告票,罪名是「隨地吐痰」。梁女士此時身體極度虛弱,用盡氣力向食環署人員解釋,嘔吐非蓄意,與隨地吐痰的性質迥異。可是,食環署人員不接納其解釋,着她出示身份證登記及接收寫上定額罰款一千五百元的告票。雙方爭論約半小時後,梁女士氣力不繼,又要趕往診所求醫,只好收下告票。其後,醫生證實她是腸胃炎,才會因胃酸倒流而嘔吐。

「政府攞正牌打荷包」

「佢哋明知我係嘔,但告票就寫『吐痰』,乜法律上嘔等如吐痰?」梁女士指食環署職員將嘔吐與吐痰混淆,「食環署嘅人唔體諒我唔舒服,無理由唔知嘔係控制唔到,我怕唔交罰款,遲啲會加倍,所以我惟有交錢,政府真係攞正牌打荷包!」

不過,本報記者其後以市民身份,在街上向兩名食環署人員詢問嘔吐是否會被票控。食環署人員指出,市民的確不可在街上嘔吐,因嘔吐物是廢物,等同大小二便,但食環署人員會以「人情」處理事件,「市民行街想嘔,可用膠袋盛載再放入垃圾桶,或嘔完自行清理,不過我哋明白嘔係突如其來、無法控制,法律不外乎人情,我哋最多係口頭警告,仲會問使唔使叫救護車,同叮囑佢下次記住帶定膠袋,唔會即刻發告票。」此外,他們透露,職員發告票時,不會將嘔吐與吐痰混淆,「如果有職員真係要檢控市民當街嘔,就會照直寫『嘔吐』,無可能寫『吐痰』!」

「係人都知嘔忍唔到」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陳偉業批評食環署人員檢控因病嘔吐的市民,是極不合理及不近人情,他說:「係人都知嘔吐係忍唔到,口頭警告咪算囉,要罰錢真係荒謬!」他指,不少市民無辜被票控後,因害怕上庭及加倍罰款,即使被誣告亦啞忍,白白受屈及破財。食環署發言人指,食環署的執法人員只會在有充足證據的情況下,才會向違例人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如違例人士對票控有爭議,法例已設有上訴機制,爭議個案將由法庭審理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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