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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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駕撞死人司機候懲

【本報訊】去年一輛貨車在上水懷疑因高速轉彎不果,剷上行人路引致一死三傷的案件,昨日在區域法院宣判,法官裁定被告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成,由於法庭要再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押後至下月十七日判刑。

案中被告為李天生(五十歲),案情指他於去年八月一日,在上水巡撫街與新豐街交界駕駛貨車時,疑高速入彎結果衝上行人路,撞毀路邊鐵欄,更將四名途人如保齡球般撞倒,其中一名八十一歲老翁楊裕光送院搶救兩日後終告不治。庭上一度研究被告駕駛車輛轉彎的速度,法官拒絕接納被告解釋。

案件編號:DCCC 16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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