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7/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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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拍繼女沖涼技工囚六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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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無良繼父聲稱好奇,於家中廁所放置相機及手機,屢次偷拍十五歲繼女洗澡、更衣及如廁;但他用黑襪子套着相機放在沐浴用品架上時,因過早按掣,結果拍下了自己放置相機的影像,被繼女發現報警。被告昨於東區法院承認六項製作兒童色情物品罪,被判入獄六星期。

穿窿襪藏鏡頭

被告姓陳(四十六歲),任職修車技工,控罪指他在今年三月五日至五月十日間,六度於其柴灣住所內,製作有關其繼女的兒童色情物品。

案情指,十五歲女事主○六年才與母親來港居於被告家中。今年五月十日深夜十一時許,她在浴室準備洗澡時,在放置沐浴用品的架上,發現一隻黑襪襪穿窿伸出了鏡頭。她拆開查看發現是一部正在運作的相機,翻看片段還見到被告放置相機及離開浴室的情形,遂向母親投訴報警。

翌日中午,被告的手機突然響起,事主母親才發現該手機藏於梳化及杯櫃之間,她檢查下再發現手機內有六段短片,全都是趁事主在浴室中洗澡、更衣及如廁時,拍下她乳房、私處及肛門的片段。

案件編號:ESCC 226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