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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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園學券計錯數玩殘家長

教育局推出幼稚園學券,或學費減免資助上限均未能「覆蓋」連年上調的學費,令不少低收入家庭反過來需要補貼幼稚園學費差額,議員昨於立法會上炮轟教育局在制訂學券計劃時計錯數,促請該局局長孫明揚向公眾道歉及盡快全面檢討。不過,孫明揚以是否計錯數是見仁見智回應,但承認政策制訂時所訂立的假設與現實之間有偏差,承諾今年十月諮詢業界,稍後會就政策作出檢討。

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直指,幼稚園學券計劃反過來要低收入家庭補貼學費差額,根本是因為港府當年計錯數所致,要求孫明揚向公眾道歉。

「計唔計錯數係見仁見智」

孫明揚回應稱:「計唔計錯數係見仁見智。」但承認制訂政策時,部分因素的假設與現實有出入,導致預算與實際情況有偏差,包括老師薪酬升幅較想像中高,當年假設教師與學生比例為一比十五,但實際上卻是一比九。另孫明揚則再三強調,當局無意全面資助學前教育。

團體請願爭智障學生權益

另外,對於智障兒童學校學生的離校安排,關注特殊教育權益家長大聯盟昨於立法會門外請願,高呼「還我十八歲智障學生就學權」;有議員在立法會提出動議,要求政府立即取消規限十八歲或以上的學童,須通過審查才獲得資助學額的措施,獲得全體出席議員一致通過。議員余若薇指出,港府在資助則例中並沒有列明主流學校學生的離校年齡上限,「點解要規定有特殊教育需要的學童喺十八歲離校?」

不過,據平等機會委員會○五年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為智障學童施加十八歲年齡限制屬間接歧視,但教育局所施加的「要求」或「條件」,是按學業成績而非按年齡為依據,故似乎又不涉及間接歧視。

余若薇炮轟該份平機會的文件內容「真係前後矛盾、縮骨失職、不知所謂」,她說會在九月開學前徵詢法律意見,研究事件是否涉及違反《殘疾歧視條例》的規定。平機會發言人回應指,收到一群家長就有關條例提出的投訴,該會已向教育局索取進一步資料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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