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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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知健:運動訓練心臟重生

【本報訊】 心臟負責泵血供應全身,一旦心跳停頓,即使成功進行心肺復甦,曾停止運作的心臟,機能亦會與心臟病發前差天共地。專門提供心臟病復康訓練的專家提醒心臟病患者,必須透過循序漸進的運動來回復心臟機能,若任由心臟長期處於行樓梯也氣喘如牛的狀態,容易會再心臟病發。

註冊物理治療師吳俊霆指出,心臟病復康訓練普遍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為病發後住院的日子,一般由三至七日不等;第二階段為出院後仍要返回醫院接受物理治療的期間,為期約數周;第三階段為康復後期,即病人已完成醫院的物理治療,開始重過正常生活。

他表示,由於心臟復康療程較沉悶,患者完成第二階段訓練後,往往會自行終止物理治療。他提醒患者若於心臟未完全回復機能前追巴士或情緒激動等,嚴重者會心臟病復發,需要再通波仔或做搭橋手術。

心跳過快即時終止運動

吳解釋,患者需靠運動逐步提升心臟機能,「練番心臟嘅負荷能力」。第一階段運動僅限於在床上屈腳、遞高手深呼吸、提起一至兩磅重物等簡單活動;第二階段可嘗試踏木箱、踏單車及在雙腳綁沙包踢腿等。第一及第二階段運動期間均需量度心絞痛指數、心電圖、血壓及心跳等。第三階段患者可增加負重運動,如緩步跑及舉重等。完成三個階段訓練後,患者可如常生活,如追巴士及性行為等。

吳俊霆提醒患者若發現心跳過快,甚至出現心房顫動等,便需即時終止運動,否則有暈倒風險。他指運動期間患者有機會出現心絞痛,可服用脷底丸紓緩痛楚。美國專科學會指患者若服用三粒脷底丸後仍感到心絞痛,便需召救護車入院檢查。

吳建議心臟病患者做運動時要監察自己的心跳速度。最大心跳率的籠統計算方法為二百二十減去自己的年齡,即若患者六十歲,每分鐘最大心跳率應為一百六十,患者的心跳速度若達到最大心跳率八成,便應稍為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