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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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世達觀:隨身帶定兩萬銀

不用等五十年,本港公共醫療系統早已提前實施「一國一制」,把內地醫院認錢不認人那套成功移植。醫院大門八字開,有病無錢莫進來,我等窮光蛋早晚會在急症室門外等死。

旺角上周五大車禍其中一名女傷者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後,院方竟要求家屬先支付二萬多元購買特效藥止血。家屬救女心切,惟有「遵醫囑」先付鈔。這種荒唐事居然就發生在我們身邊,發生在一位生命垂危的女孩子身上,真叫人愈想愈心寒。

香港的公立醫院到底怎麼了?上次明愛醫院讓上門求救的心臟病發者躺在馬路上失救致死,這次伊利沙伯醫院要重傷者即時付款買專科用藥。一個是見死不救,另一個是見錢才救,莫非公共醫療系統已經發生脫胎換骨「質的飛躍」,治得好治不好,要看病人願花多少錢?

儘管院方急急「補鑊」,退還有關款項,醫管局行政總裁蘇利民亦「承諾」,首要任務是救治病人及傷者生命,在危急情況下,醫院不應向本港病人收取所需藥物的費用,但事件曝光後,港人對公共醫療系統的信心開始崩潰。被指是始作俑者的藥物名冊以及相關用藥指引依然有效,前線醫護人員仍會無所適從,要改變病人有親疏、用藥分貴賤的恐怖現狀,談何容易?

將急救藥物列為自購藥物,醫療衞生高官的腦袋本身就有問題,如果女傷者的家人當時不在急症室,院方是否就會放棄使用最有效的藥物,退而求其次呢?要是病人因此而失救,難道還要怪她為何身上沒有兩萬多元嗎?

醫管局還自欺欺人,強調醫生是基於該特效藥「乃常規性治療以外的另一治療選擇」。說白了,普羅大眾除了「常規性治療」外,還能有別的選擇嗎?若想自保,唯一能做的恐怕只有「為免撞車冇得救,隨身帶定兩萬銀」了。

謝文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