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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嬰屍失蹤放完假先上報

本文重點
【本報訊】 東區醫院去年底遺失男嬰屍體後,警方曾連日到垃圾堆填區尋找嬰屍。該院殮房前主管周國華被控誤導警員罪及企圖誤導警員的交替控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開審。有殮房助理昨供稱,去年除夕已向被告報告失嬰屍一事,惟被告延至今年一月五日始通知上級,並向上級訛稱三日前才得悉事件。

四十六歲被告周國華,事發後已被革職,他被控今年一月六日向警員提供虛假資料,即訛稱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於東區醫院殮房,將一個識別手帶繫在男嬰高惟恩的屍袋上,又訛稱今年一月二日才得悉遺失嬰屍。

案情指,男嬰高惟恩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出生後夭折,護士將識別手帶繫在他左手,並被放入貼有同一屍籤的屍袋內,及送到殮房的第三雪格,雪格外屍籤僅標明「黃燕玲之子」。已退休的殮房助理張錦明供稱,兩日之後他負責將一具外籍男屍放入第三雪格,嬰屍則放在男屍大腿上;雪格外屍籤顯示有兩具屍體。

稱曾更換手帶

至除夕日上午,張發現原放在第三雪格的男嬰屍失蹤,同日下午通知被告。被告與張搜尋殮房一百一十四個雪格俱無發現,由於已到放工時間,被告表示「再搵清楚啲先」,當時無向上級報告,被告並照常在元旦放假。另一殮房助理劉春生亦供稱,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外籍男屍被領走時,並無發現嬰屍及屍籤。

被告前上司、管轄殮房事務的東區醫院行政助理關展驅則指,今年一月五日首次接獲被告通知失嬰屍。而被告曾向上級稱,於去年十二月十九日下午收到死亡登記處有關男嬰已改名的資料,並將新的識別手帶繫在男嬰的屍袋上。

案件編號:ESCC 16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