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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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霸海景地 民無休憩處

唔講都唔知,原來香港除咗官地之外,仲有「官景」。美化海港得個「講」字,無敵海景只有政府部門至可以享受,海旁嘅公眾休憩用地,官府照霸可也。連市民應有嘅權利都剝奪埋,唔通官府真係惡晒?

西灣河太康街嘅水警總區總部及港口分區基地,坐享無敵海景,風涼水冷。其實入面部分土地原本已經規劃做公眾休憩用地,九四年開始畀水警臨時借用,點知變咗「劉備借荊州,有借冇回頭」,一借十五年都唔還。咁都不特止,警方早排仲向港島東區地政處申請再續期五年添。試問咁「借」法,同霸有乜分別吖?

有東區區議會議員話,水警「借」嘅地方啱啱隔斷咗筲箕灣避風塘沿岸同鰂魚涌公園嘅海旁區,如果繼續畀人霸住,東區海濱長廊就冇辦法成條連埋一齊,優化東區海旁就更加唔使講。佢哋多次要求當局另外搵地方起永久水警總部,但政府闊佬懶理。

叮!政府口口聲聲話要美化海港,又話「還海濱於民」,但係講一套做一套。西灣河幅官地明明已經規劃做休憩用地,市民居然長期無權享用。海濱長廊變咗「斷橛禾蟲」,連康文署都話因為嗰度畀水警徵用,冇辦法發展休憩設施。近三萬七千呎咁大幅地,政府部門話借就借,想借幾耐就幾耐,借咗又唔還,市民嘅權益仲有保障嘅?

地政總署居然話正諮詢緊各部門,會考慮佢哋嘅意見同其他建議,再處理警方嘅續期申請。講咗咁多廢話,市民應有嘅權益一個字都冇提,地政總署擺到明當市民冇到,咁即係你班官玩晒啦?

其實,如果當局有心維護市民權益嘅,有乜理由無所作為吖?呢幅地規劃用途清清楚楚,又唔涉及收地賠償,要收番嚟一啲難度都冇。地政總署唔係做唔到,而係根本冇心去做。請問署長譚贛蘭,呢啲叫「以民為本」,定係以自己友為本啊?

香港地唔止土地少,海景同樣少,呢啲資源彌足珍貴,但政府從來唔會好好利用。優化海港,改善交通刻不容緩,但係相關工程一拖再拖。中環灣仔繞道填海工程,因為政府規劃失當引致填海爭拗不斷,一波三折,拖咗十幾年,直到最近至拍板開工。

叮!因為政府議而不決、決而不行,中環灣仔繞道填海工程拖得愈耐,港島北區交通愈擠塞,對社會同經濟運作影響愈大;拖得愈耐,工程造價愈高,納稅人付出嘅代價愈大。

講番駁通港島東區海濱走廊,唔單止可以充分利用天然資源,為附近居民提供理想嘅休閒好去處,更可以提供唔少就業機會,降低失業率,直頭係「三贏」啦。但當局既冇吸取填海工程嘅教訓,更唔打算還海濱於市民,反而縱容水警部門繼續霸佔市民休憩用地,獨享無敵海景。再問聲譚贛蘭,維港到底係姓「官」定姓「民」?政府到底幾時至有借有還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