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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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對貪官要一槍斃了

一九二六年,我寫《〈阿Q正傳〉的成因》一文,談到阿Q「大團圓」結局,我說:「其實『大團圓』倒不是隨意給他的;至於初寫時可曾料到,那倒確乎也是一個疑問。我彷彿記得:沒有料到。不過這也無法,誰能開首就料到人們的『大團圓』?不但對於阿Q,連我自己將來的『大團圓』,我就料不到究竟是怎樣。終於是『學者』,或『教授』乎?還是『學匪』或『學棍』呢?『官僚』乎,還是『刀筆吏』呢?『思想界之權威』乎,抑『思想界先驅者』乎,抑又『世故的老人』乎?『藝術家』?『戰士』?抑又是見客不怕麻煩的特別『亞拉籍夫』乎?乎?乎?乎?乎?」

謝天謝地!幸好「東方紅,太陽升,中國出了個毛澤東」,他為我留下萬古美名:「偉大的文學家」、「偉大的思想家」、「偉大的革命家」、「民族英雄」、「魯迅在中國的價值,據我看要算是中國的第一等聖人」……多麼愉快!

時移世易,今天的大人物小人物,將會如何「大團圓」,相信也不會有任何人可以料到。不久前,香港所謂特別行政區的長官次官,爭先恐後跑到鄰埠找市長大人照張「團圓照」。這當然是攀龍附鳳的意思。說不定明年這位市長大人就可升官發財到中央,可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國務院為香港美言幾句,甚至大唱頌歌:「香港的領導班子是久經考驗有魄力有成效的……」那麼,香港也就可順風順水,長官次官也就「任憑風浪起,穩坐釣魚船」。

但是,長官次官任何時候都可以「料事如神」,這回卻是「料事如鬼」,鄰埠的市長大人據說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好傢伙!前不久官方傳媒還稱他為「好市長」、「優秀共產黨員」、「改革開放排頭兵」……只不知這一次會不會像阿Q那樣「大團圓」乎?乎!乎!乎!乎!在香港的長官次官,通過代言人再三強調香港和鄰埠合作交流關係不變,只不知和市長大人的友誼是否如松柏長青?

作奸犯科 不可原諒

何謂貪污罪?我是書呆子,只好翻閱《刑事法律辭典》:「在我國,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本罪侵害的客體,是公共財產所有權。在犯罪的客觀方面,必須是行為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侵吞、盜竊、騙取或者其他方法,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法律條文一向囉哩囉嗦,真不如民國時代軍閥張宗昌一類,聽到有人作奸犯科,一聲怒吼:「一槍斃了!」

「一槍斃了」式的「大團圓」不僅適用於阿Q,更適用於全中國大大小小多如牛毛的貪官,我這主張,必定「符合毛澤東思想」!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