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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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巴司機涉危駕撞死人

本文重點
【本報訊】六旬漢推着單車欲橫過旺角豉油街時,遭一輛紅色小巴涉嫌高速駛至撞倒,六旬漢留院五日後因頭部嚴重受傷及急性支氣管炎死亡。涉案小巴司機事後被控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案件昨於區院開審。

被告吳志洪(三十二歲),被控去年八月十日於旺角豉油街與廣華街交界,危險駕駛公共小巴引致梁燦華(六十六歲,下稱死者)死亡。

稱死者突然衝出

控方昨傳召當時與死者同行的友人、經營餐飲業的男子蔡兆基(二十九歲)作供,蔡指,死者當日推着單車與他平排而行,兩人行至豉油街時,蔡停下確定無車便過馬路,死者亦隨行;惟蔡突見一輛紅色小巴高速駛至,遂急步過馬路後,隨即聽到巨響,轉頭即見死者倒臥在小巴車前數米地方。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警誡下稱死者突然衝出,他雖立即煞車,但仍撞倒死者。 案件編號:DCCC 12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