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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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堵大嶼10司機判囚

本文重點
一批市區及新界的士司機不滿運輸署推出「短加長減」收費,以及機管局派傳單說「市區的士平過新界的士」,發起堵塞北大嶼山公路行動,令交通癱瘓逾四小時,其中十名參與堵塞行動之的士司機早前承認對公眾造成妨擾罪,還押兩周後,昨於荃灣法院被判監七至八星期,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裁判官指,各被告有計劃及惡意地破壞公眾秩序去要脅當局讓步,故必須判監以收阻嚇作用。

各被告離庭時未有發言,惟到場聲援之的士前線司機總會主席藍貴強則認為判刑極重,對被告不公平。藍認為新界的士司機生計已受到接二連三打擊,而政府的措施更將他們「逼上梁山」,批評政府為「特衰政府」,因「特首不舉、官員無能」,才會將司機趕上絕路。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亦嘆謂:「班司機為搵兩餐要坐監,好淒涼。」

求情指和平集會

辯方求情時強調各被告為草根階層,擔心在金融海嘯下生意會進一步受影響,才會參加這個自發的「工業行動」。各被告只是和平集會,並無使用暴力,即使他們的「搵食架生」在警方清場時被打破玻璃移走,被告仍然保持冷靜,辯方重申各被告對公眾造成不便感到後悔。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劉健儀及梁耀忠亦去信法庭替各被告求情。

十名男被告依次是周必強、鄧子榮、陳紹康、蘇戚富、陳潤祺、林應偉、吳景輝、凌世強、陳子賢及麥志剛,介乎三十四至六十歲。

案情指運輸署去年十一月三十日推出「短加長減」新的士收費,新界的士司機不滿新措施,十二月三日在機場聚集,要求和運輸署官員對話未獲理會。至當晚九時四十分,首六名被告以新界的士堵塞北大嶼山公路往九龍方向,個多小時後,第七至第十被告亦駕駛四部市區的士,堵塞往機場方向道路,造成該處交通擠塞,事件擾攘逾四小時,直至翌晨二時警方才完成清場。 案件編號:TWCC 152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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