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6/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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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投槍:辮子神聖堪稱命根子

「辮子」近期可能成為香港所謂特別行政區特大新聞的重要內容。其實,辮子在清末真是「國家大事」。一九三五年我寫《病後雜談之餘》,其中就有談論辮子的內容。

我寫道:「對我最初提醒了滿漢的界限的不是書,是辮子。這辮子,是砍了我們古人的許多頭,這才種定了的,到得我有知識的時候,大家早忘卻了血史,反以為全留乃是長毛,全剃好像和尚,必須剃一點,留一點,才可以算是一個正經人了。而且還要從辮子上玩出花樣來:小丑挽一個結,插上一朵紙花打諢,開口跳將小辮子掛在鐵杆上,慢慢的吸煙獻本領;變把戲的不必動手,只消將頭一搖,劈啪一聲,辮子便自會跳起來盤在頭頂上……」

後來,我到上海,「可就不免有時會聽到一句洋話:Pig-tail——豬尾巴……那意思,似乎也不過說人頭上生着豬尾巴,和今日之上海,中國人自己一鬥嘴,便彼此互罵為『豬玀』的,還要客氣得遠。」我又說:「我的辮子留在日本,一半送給客店裏的一位使女做了假髮,一半給了理髮匠……一到上海,首先得裝假辮子。這時上海有一個專裝假辮子的專家,定價每條大洋四元,不折不扣……」

共和國時代,鄧小平有句名言:「我是新疆維吾爾族姑娘,辮子多,一抓一大把。」原來,毛澤東有一「改造思想」國策:「不抓辮子、不打棍子、不戴帽子。」「抓辮子」的意思是找人的各種各樣「毛病」,然後「無限上綱」。如你喜歡燙頭髮,可指你「追求資產階級腐朽生活作風」;你喜歡找女人談情說愛,可指你有「流氓作風,是登徒子」,甚至指你為「西門慶」;你收到海外寄來的一封信,可指你「裏通外國」,甚至「當外國特務」……

辮子其實是很神聖的。西南地區的彝族,男性頭頂前端一塊方形頭髮都要蓄留起來,編成小辮或以頭帕豎立包裹起來,稱之為「天菩薩」、「指天刺」。俗以為,這是本人尊嚴的象徵,內藏「天神」,有極大的殺傷力,可避一切鬼祟。即使是親人也不可隨便亂動或亂摸之,否則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

革命革掉辮子實在可惜

清朝統治時期,中國男性一律都剃了頭,只留髮頂一塊頭髮,編成長長的髮辮,背在身後。在「留髮不留頭,留頭不留髮」的命令下,要避免災禍,就必須遵從。

由上述事例可知,辮子相當於命根子,你若將一個人的辮子偷走,等於是要那人的命。

本來,辮子也可說是中國的國粹了,因為努爾哈赤、康熙之類都算「民族英族」,不是異族的,他們提倡辮子,全國男女都響應,也就形成傳統。只是孫中山發動革命,連辮子的命都革掉,實在可惜。

周紹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