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編劇的時候,同樣編劇出身後來轉型當導演的前輩語重心長跟我說,貽興你有時太過寵那些老闆和話事人了,其實真的不能太過遷就他們,因為他們總是得寸進尺,同時會因為你願意妥協退讓而一再肆意把龍門搬來搬去,要你改來改去,每次提出的要求都不一樣……

捫心自問,我覺得每次再出來撞橋開會,把上次說好的大家同意了的部分都改口說不好不OK然後全盤否定,又或者要你把不合理又無法連在一起的東西組合在一起像條輻射魚般模樣但又怪你怎麼給我一條輻射魚,甚至是覺得你寫了一次又一次一萬幾千字翻來覆去來來回回也是應分的,雖然都是問題但其實都不是大問題,因為寫得再多版本,讓你那支筆歪掉,也沒有真正傷到元氣,真真正正傷到元氣的,其實是你作為創作人的直覺與標準被他們慢慢影響扭曲……

創作人對於自己寫出來的東西,哪裏自覺寫得不錯哪裏其實是蒙混過關其實心裏有數,當自己用心寫的人家看不見或者當作垃圾一再漠視,而自己Hea寫或者沒用心編織的地方卻被人一再視為珍寶,久而久之,創作人最珍貴的那個Sense與標準就會慢慢扭曲慢慢壞掉,當話事人與老闆一再這樣對你,把龍門搬來搬去,一個創作人已經失去了方向與好壞的標準,就像一條已經失去嗅覺,鼻子已經壞掉了的狗,就算其他部分很厲害很有用又如何?作為一條狗、作為一個創作人,他已經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