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前已知道有電視台會播《虎媽貓爸》這套關於父母如何對待小孩子的電視劇,不過因為太少機會看電視,始終沒看過。最近婆婆趁譚嬰兒去了上游泳課,開電視止止她的電視癮,就讓我看了10分鐘的《虎媽貓爸》。趙薇做的那個虎媽很到家,事無大小也到學校找老師、主任討論一番,其中一段令我很深刻─她的女兒跟班中一位男生貪玩逃學,去了隔壁的屋苑餵兔子。虎媽得知後當然抓狂,找回兩個學生後,眾家長向學校及班主任大興問罪之師,指班主任失職,沒有教好也沒有看顧好班中的小孩子,讓他們有機會逃學。其中一位家長把責任全放在班主任身上,甚至要求學校撤換那年輕的班主任,虎媽當然力撐。即使其女兒想說是他們不聽話才搞出這爛攤子,不關班主任的事,可是虎媽卻不准女兒發聲,堅稱是老師的錯。男同學的爸爸這時候出現,一進房間就敲兒子的頭殼,說:「沒打你三天你就撒野!」然後連連向老師道歉,說自己沒教好兒子。兩個很大的對比,小孩子做錯事,到底是學校的錯還是父母的錯?有家長會認為,我付學費讓孩子到學校給老師教導,當然是老師的責任;但難道送進學校就甚麼都由學校負責,自己甚麼都不用做、父母的責任不用盡?孩子不生性,我認為說到尾父母都要負責任,否則你為甚麼生孩子?如果不想盡責任,那乾脆別生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