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另一半背叛她了,再一次。

她很傷心,問我為甚麼會這樣。他明明答應了我不會再傷害我,不會再跟其他女生曖昧糾纏,為甚麼最後還是這樣對待我?

答應只是答應,承諾如果沒有附帶後果,就跟戶口裏面沒有錢的空頭支票一樣,我問她,那上一次他做錯事後,你有沒有要求他以行動懺悔補償?你有沒有跟他約法三章,說明要是再犯了會怎樣?你有沒有讓他知道做這些事情是會有很可怕的後果?

她哭着說,要說明有甚麼後果太赤裸裸,沒有意思,兩個人一起不應該這樣子。我就說,那你相信的自動自覺與由心而發,最後換來甚麼後果?不也是被對方Take it for granted,予取予攜了麼?

男人也好,女人也罷,要讓人乖乖知錯,不敢再犯,就要讓對方懂得後果有多嚴重,同時更要嚴格執行。每次吵架都動輒叫對方收拾東西離去,但是翌日又心軟讓他回來的女人,不管每次把話說得多盡,男人根本都不會認真對待你的眼淚和咆吼,只會表面敷衍虛應,隨口承諾,心裏埋怨這次又要搞幾耐,等風暴一過,繼續沒事人似的回到你的身邊,伺機而動,等待下一次更高明更不容易被發現的背叛傷害……

人性本賤,所以賞善罰惡才那麼重要,而且行之既久。沒有後果的事,本性頑劣的我們當然不怕做。惟有後果嚴重,人想越軌時,才會有那麼一點點猶豫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