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英文書名和電影名多用女人,例如《小婦人》(Little Women),明明是四個女孩的成長故事,大可用Girls,但1868年的小說就要用成熟穩重的稱呼,將四個活潑少女稱為小婦人。

笑起來可將兩邊嘴角橫跨整個闊銀幕的茱姐成名作是《Pretty Woman》,主角是讀書不成的年輕流鶯,換了今日一定改名。正如漫畫角色神奇女俠是Wonder Woman,蝙蝠俠的配角貓女是Catwoman,使用女人一詞不代表角色年紀大。

不知是否有關,自從前美國總統否認緋聞時說:「I did not have sexual relations with that woman.」大眾傳媒日漸減少用woman。他用That Woman是稍帶厭惡的說法,正正顯示他跟她有關係,若非如此,他只要輕描淡寫的說沒有,已經足夠。

近年的電影多用Girl,即使主角已婚,成熟到可以用計謀操控他人,書名和片名依然用Girl,例如《Gone Girl》,單看名字,以為是七歲女童離家出走。

近年有些外國創作人公開表明應該用女人一詞,但製作公司如出版社和電影機構,認為改用女孩才有市場,結果將女孩一詞變成為市場改變的女人代名詞,嗯,好複雜。

順帶一提,《小婦人》以女性角度書寫,在那年代極為罕見,全書女角性格討好,並非婆媽小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