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接受記者訪問,期間有個頗為離題的問題,問到在fb留言中,一些粉絲半講笑地稱我這個方丈,不小器但記仇!其實這是我自小到大對朋友之座右銘,曾在節目中提過。我又真想再演繹一下。

其實,好多人是分不開甚麼是「小器」,甚麼是「記仇」,前者是不影響大是大非的瑣碎事,例如嬲人不預自己食飯、旅行、行街……嬲人送唔送禮、嬲人表現畀人讚等等!後者是記住曾經陷害自己、在背後中傷自己、甚至設局為名為利出賣自己的人。

我同記者講,這個世代都幾奇怪,有人除了分不清兩者之外,對於害過自己的人,仍會留在身邊作朋友。曾經有心有意害過自己,做得一次必有機會發生第二次、第三次,留一個炸彈在身邊,只有兩個原因,一是城市人害怕孤單,要求的只是「關係」並非「友誼」。二是娛樂文化的洗腦,每晚上演幾十年一樣的電視劇橋段:我出賣了你,你要原諒我,你出賣了我,我要原諒你!真係發晒神經!

但現實中大部分人是這樣。尤其是情侶及婚姻,其中一方發生不忠出賣或陷害,另一方若原諒他/她,等同畀多次自己受傷之機會。另一方若不原諒他/她,仲堅守一齊,即是令自己下半生唔開心?這種「大方」,我無法理解!或許大部分人其實都犯賤,每次被害後有親友關心慰問多好!

這種由原始世界承傳的人類群體生活情緒,不少人擺脫不了!亦因此有人慣性去害身邊的朋友,因為總被原諒!大家還是會小器,但不記仇!